办事公开指南
通知公告
发布时间:2017-04-18 18:03:00
一、信息分类
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,负责主动向教职员工公开下列各类信息:
(一)机构职能
主要包括: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;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;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。
(二)政策文件
主要包括:学校发布的校内规范性文件等。
(三)规划计划
主要包括:本学校教育发展规划;本学校阶段性工作计划、工作重点安排等。
(四)业务工作
主要包括: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期限,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;学校招生、考试、收费等方面的政策、措施;教职员工教育表彰奖励的情况等。
(五)统计数据
主要包括:各项教育统计信息;专项统计报告等。
(六)其他
主要包括:学校重要会议、活动的主要情况;学校有关人事工作的情况;以及学校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二、获取形式
(一)公开形式
1、学校设立固定公示栏。
2、定期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信息。
3、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会议。
4、定期召开学生代表会议。
5、定期召开教职工员工会议和行政干部会议进行通报信息。
(二)公开时限
本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,自形成之日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
三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机构
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
办公地点:汕头市龙湖区万吉生活区 邮政编码:515065
工作日办公时间:8:30-12:00 14:20-17::00
联系电话:0754-88595961
传真:0754-885959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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