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补充说明如下
一、基本情况补充说明
(一)收支情况说明
2015年收入决算1801.10万元,比2014年决
算数减少484.50万元,原因是上年支付新校区基建欠款。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1543.40万元,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26.5万元,原因是支付新校区实验剧场装修欠款。
2015年支出决算1914.64万元,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44.14万元,原因是上年度支付新校区基建欠款。其中:财政拨款支出1556.19万元,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732万元,原因是支付新校区工程欠款。
(二) “ 三公 ” 经费支出说明
我校系市直事业单位,市财政没安排“三公”经费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。
(三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
我校系市直事业单位,市财政没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。
(四)政府采购支出说明
我校2015年度按部门预算没有申报政府采购支出。
(五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
截至2015年12月31日,本部门(单位)共有车辆3辆,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。
(六)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
我单位没有民生项目或重要项目支出。
二、专业名词解释
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;
财政拨款支出: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;
“三公”经费支出:是指因公出国(境)经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:因公出国(境)经费是指行政单位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、公务用车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桥过路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、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(外宾接待)费用;
机关运行经费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,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费、水电费、差旅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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