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头文化艺术学校2016年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通知公告
发布时间:2017-05-02 10:54:00
本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校务公开的暂行规定》相关条例规定,结合汕头文化艺术学校2016年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。报告内容涵盖汕头文化艺术学校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,包括信息公开概况,主动公开校务信息情况,校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,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办公室联系(地址:汕头市龙湖区万吉生活区,邮编:515065,电话:0754—88595961)。
一、信息公开概况:
2016年,我校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校务公开的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工作力度,通过丰富公开内容、开拓公开渠道等方式,努力保障教职工、学生、家长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(一)强化组织领导,确保责任落实。始终把做好校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,认真研究,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,注重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,分管领导主抓,校办公室负责管理,落实专人负责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,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,确保了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(二)严格信息公开发布,建设长效机制。进一步完善《校务公开工作制度》《学校网站管理制度》等,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的职责、程序、方式和时限,规范了信息公开发布管理;明确有关审查的职责、程序和责任追究。细化工作标准,强化监督制约,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。在网上发布的信息,须经处室科负责人审核、分管领导或校主要领导签批,再由办公室信息员发布,其他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。
(三)加强载体建设,拓宽公开渠道。以网站测评为契机,对网站建设进行全面盘点和查漏补缺,切实提高网站建设的规范性和权威性。结合实际要求,认真对学校信息进行分类整理,开设“学校概况”、“机构设置”、“专业设置”“招生信息”、“艺术实践”、“文化交流”“校务公开”等业务专栏,及时发布更新信息,方便社会各界查询,提高工作透明度,充分满足教职工、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。此外利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“汕头文化艺术学校”,进一步拓宽发布渠道,及时跟进发布信息,加强信息宣传。
2016年,学校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94条,其中学校动态84条、学校公告信息4条、招生信息2条、校务公开4条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
2016年我校未收到有关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。
三、学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
我校2016年度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。
四、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没有因校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。
五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
当前我校信息公开还存在校务信息分类不够清晰、公开渠道较少,部分栏目的信息数目有待提升等问题。接下来我校将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,以技术手段加强对学校信息的甄别筛选;加大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力度,严格按照相关条例,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程序;拓宽公布渠道,对学校网站进行动态式微调,完善网站板块设置,充实信息公开内容,丰富信息公开的表现方式。探索新媒体平台建设的有效模式,不断完善提升微信公众号内容,争取获得更多公众关注,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。
汕头文化艺术学校
2017年4月16日
相关附件: